最近,一些市民抱怨,他们4岁的女儿在9月7日晚上用手机玩游戏时,不小心在网上支付了三笔钱。父母很快通过苹果客服收回了两笔较小的付款,但另外三笔648元的游戏费,游戏制造商的客户服务部已经告知。en由虚拟平台收费,不能退货。 这位市民说,她4岁的女儿在9月7日晚上不小心通过指纹支付了3笔款项,分别是648元、30元和68元,在明确原因和退款要求后,对方工作人员退回了2笔小额游戏费用。剩下的684元,对方告知游戏退款申请没有通过,她需要联系游戏方。 据消费者提供的电话,记者联系了国内的游戏代理公司,客服人员刚刚说这是一款国外的跑酷游戏,他们只与该公司合作,而该公司不仅是他们的代理。 北京法律大学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建峰表示,本案中的4岁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如果使用指纹支付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,并且游戏制造商与游戏制造商之间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,游戏制造商应返还收取的费用;如果支付的指纹是他母亲的,则母亲需要提供证书。已经证明他们没有不知道付款的行为,而且在游戏中购买虚拟物品的行为确实是孩子的行为,否则他们将承担败诉的风险。